- 金属破碎机
- 破石机
- 石头破碎机
- 颚式破碎机
- 反击式破碎机
- 锤式破碎机
- 复合式破碎机
- 冲击式破碎机
- 立式复合破碎机
- 重锤式破碎机
- 花岗岩石破碎机
- 高效破碎机
- 双齿破碎机
- 煤矸石破碎机
- 四辊破碎机
- 环锤式破碎机
- 小型破碎机
- 双轴破碎机
- 单辊式破碎机
- 对辊式破碎机
- 圆锥式破碎机
- 振动给料机
- 圆振动筛
- 斗式提升机
- 直线振动筛
- 电磁振动给料机
- 滚筒筛沙机
- 高频筛
- 振动筛
- 滚筒洗石机
- 干式磁选机
- 螺旋溜槽
- 螺旋分级机
客户购机前,公司免费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为用户规划场地、...
-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公然宣判一同以清淤为名进行长江不法采砂案件,原告人何某、杜某福、张某等3人均被以不法采矿罪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原告人何某、杜某福共同商榷应用长江航道码头清淤工程抽采河砂贩卖牟利,同年8月,何某通过私家关联获取了一份清淤功渴笸耐咀⒉醓pp网逦袷椤9月上旬,杜某福与张某达成“采1吨河砂提成12元”的协定,肯定由张某使用船只在长江木洞航道发展不法清淤采砂功课。 2017年9月中旬至10月8日,张某私自使用船只在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洗布石长江水域不法采砂合计5500余吨,并贩卖给多艘运砂船,销售金额合计215800元,其中何某、杜某福气得128300元,张某分得87500元。案发后,原告人何某、杜某福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罪恶,自动退出违法所得,分手被迫缴纳生态修复金60000元、50000元,并各自预缴罚金20000元。原告人张某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罪恶。 江津区法院审理后以为,3名原告报酬谋取私利私自开采砂石资源并出卖,形成不法采矿罪,综合其犯法现实、情节、危害效果及认罪、悔罪立场,判处原告人何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原告人杜某福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原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重庆:3人因在长江不法采砂5500余吨被判刑
2020-11-17 01:00:54
- 上一条:上一篇:海盐县二项产业新产品通过审定
- 下一条:下一篇:全国固废轮回应用工业策略同盟将在郑州成破